珠海科技学院控烟管理制度

发布者:后勤处发布时间:2025-11-26浏览次数:11
初审:胡连海 复审:纪东富 终审:赵明静

为营造文明健康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身心健康,根据无烟学校建设标准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成立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无烟学校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指导和督查相关工作实施。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含教职工、学生、第三方服务人员)及外来访客,校园全域(教学办公场所、生活区域)实行24小时无烟化管理。


‌第二章  禁烟范围与要求‌

‌第三条‌  禁烟区域包括但不限于:

(一)教学办公场所:教室、实验室、运动场馆、图书馆、校史馆、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等。

(二)生活区域:学生宿舍、食堂等。

‌第四条‌  禁烟要求:

(一)所有室内场所禁止吸烟、摆放烟具或烟草制品。

(二)禁止校内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赞助及电子烟销售。

(三)接待外来人员时须提前告知禁烟规定,严禁敬烟、劝烟行为。


‌第三章  管理职责及监督

第五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负责人牵头落实本单位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并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第六条‌  监督管理

(一)‌组建教师督导组‌: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负责人构成,履行本部门及学院控烟工作专项督查职责。

(二)‌设立学生巡查组‌:学校控烟工作办公室统筹选拔学生骨干,组建跨学院巡查小组,对教学楼、宿舍区、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动态巡查。

(三)违规处置机制‌:督导组与巡查队实行例会对接制度,对多次违规区域下发整改通知,信息同步报送责任单位及分管领导。


‌第四章  宣传教育‌

‌第七条‌  常态化宣教措施:

(一)课程融入:通过新生入学教育、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方式,将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内容作为控烟核心知识点对学生开展控烟教育。

(二)主题活动:每年“世界无烟日”举办控烟相关活动。

(三)新媒体宣传: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海报等形式,加强对学校控烟工作的宣传。

(四)按照学校控烟工作办公室要求张贴禁烟标志。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每年根据实施情况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