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兼职教师住宿管理与服务,维护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明确床品使用及赔偿责任,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本校兼职授课且入住校内兼职教师公寓的所有人员,涉及的床品包括被褥、床单、被套、枕套等住宿配套物品。
一、房间管理
(一)房间分配与监管
1.后勤处于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根据各学院填报的《兼职教师公寓需求表》将兼职教师公寓分配给各学院。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工作(以下简称对接老师)并履行对所分配房间的监管职责。
2.在学期结束时,各学院需完成对所使用房间及物品的检查、清点,统一将钥匙交回后勤处。如有物品损坏或缺失应作出书面说明。
(二)责任与义务
1.入住教师需对所使用学校资产的安全以及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所使用房间的日常保洁。
2.房间的房租、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含网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三)行为规范
1.入住教师不得在公寓内及周边公共区域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工作和休息。若出现上述情况,学校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入住教师的机动车须停放在指定区域,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停放在影响正常交通的通道,确保不阻碍他人出入及交通、消防安全。
3.严禁在教师公寓内饲养犬只及其他影响他人生活或公共安全的宠物。
4.入住教师须严格遵守学校校园管理相关规定,严禁私自启用消防、绿化、清洁专用水源;不得在校内私自开垦耕种。
5.严禁将公寓出租或出借他人使用。
(四)违规处理
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学校将视情节依规处理。对于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人员,或违反第(三)条第1、3、5项规定的人员,学校将取消其入住资格。
二、床品更换与清洗管理
(一)责任分工
对接老师负责联络本学院兼职教师的床品更换工作。当使用人发生变更时,对接老师要与后勤处床品管理人员联系,办理床品的更换与清洗事宜。
后勤处床品管理人:赵晓丽
联系电话:18933215626、0756-7626267
(二)操作流程
1.新入住的兼职教师所需床品,由对接老师在兼职教师入住前2天联系后勤处床品管理人员进行配置。
2.兼职教师入住期间,自行清洗床品。
3.兼职教师在学期中途退住时,对接老师需联系后勤处的床品管理人员,对需清洗的床品进行统一检查、收取以及清洗消毒。
三、床品损坏与赔偿规定
(一)正常损耗
因合理使用导致的轻微磨损(如边角轻微起球、褪色等),经后勤处检查确认后,无需赔偿。
(二)损坏赔偿
因人为原因造成床品破损(如撕裂、烧烫、严重污渍无法清洗等),需按《床品价格清单》照价赔偿。责任人填写《教师公寓配置物品损坏赔偿单》,到学校财务处交款。
(三)丢失处理
床品丢失的,按同等规格新品价格全额赔偿,赔偿程序与上述损坏赔偿一致。
四、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附件:1.床品价格清单
2.兼职教师公寓需求表
珠海科技学院后勤处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