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配送和自带餐食进入学习场所和办公场所的通知

发布人:后勤处  发布时间:2024-07-11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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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了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办公环境,建设文明美丽卫生校园,杜绝餐盒和厨余垃圾乱放现象,经学校研究决定,除宿舍生活区外,其他地方禁止配送和自带餐食。现将具体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餐食的定义

餐食,本文指饭食,包括盒饭、稀饭(粥)、粉面食、麻辣烫(关东煮)、小吃(炸鸡、汉堡)等。

二、查禁区域

图书馆、教学区(含明德楼、博文楼、至善楼、格物楼、知行楼、敏学楼、怀德楼、雅韵楼等)和办公区(各单位办公室)。 

三、工作分工 

1.学生处: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全体学生,加强对学生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2.人事处: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全体教师,加强对教师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3.校团委:组织学生干部牵头做好重点时段教学区入口定点督导和教室巡查。

4.教务处:要求任课老师加强课堂监管,禁止学生将餐食带入课堂。

5.保卫处:负责各查禁区域的巡检工作。

6.后勤处:加强食堂管理,禁止向查禁区域配送外卖,引导师生员工在食堂就餐。

四、相关要求

1.课间餐只能在就餐区就餐,禁止将餐食打包到课室或办公室。

2.大型考试、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可设置临时就餐区,集中配送,方便师生就餐。

3.对于违反规定配送和自带餐食进入查禁区域的师生员工,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根据造成影响的程度,对违规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珠海科技学院

2023年11月14日